鲁国有一道法律,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(遭遇不幸),沦落为奴隶,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(帮助他们恢复自由),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。(孔子的学生)子贡,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,但不(向国家)领取金钱。孔子说:“赐(端木赐,即子贡),你错了!圣人做的事,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,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,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。现在鲁国富的人少穷人多,(向国家)领取补偿金,(对你)没有任何损失;但不领取补偿金,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(遇难)的同胞了。”
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,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,子路收下了。孔子高兴地说:“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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